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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優質化計畫書 / 子計畫103-4 社區攜手、務實致用計畫 / 103-4-1 精進學習,技能飛揚 - 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工業類科技藝競賽選手培訓計畫實施要點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工業類科技藝競賽選手培訓計畫實施要點

9689科主任會議修訂

102422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103421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一、目的:

為提升各科學生技能水準及精益求精之學習精神,輔導學生參加競賽爭取榮譽。

二、組織:

由實習主任、實習組長、各科科主任及教師若干名組成培訓指導小組,並由實習主任擔任召集人。

三、職掌:

(一)實習主任:

1.負責策劃、督導培訓事宜。

2.於行政會議提出各訓練階段之實施概況及檢討報告。

(二)實習組長:

1.協助策劃、督導培訓事宜。

2.負責競賽選手報名及經費之報領。

3.負責訓練場所之安排。

4.學生集訓公假之申請,知會任課教師,配合學生成績彈性計算。

5.執行上級各項交辦事宜。

(三)科主任:

1.組成各參賽職種培訓小組。

2.蒐集歷屆競賽實錄及考古題。

3.準備訓練用材料及工具。

4.協調指定主要指導教師。

5.執行上級各項交辦事宜。

(四)指導教師:

負責競賽選手之訓練及訂定訓練計畫(格式如附件一至附件四),作為訓練之依據,並影印分送科及實習處各一份以為參考。

 

四、辦法:

(一)選手甄選:

由本校校內技藝競賽中從高二學生選取成績優秀學生進行訓練,並視訓練成績優劣,於競賽報名前選出代表,依教育部頒佈辦法規定,參加全國工科技藝競賽。

(二)訓練時間:

1.早自修

2.午休

3.寒暑假

4.競賽前一個月,由實習組統一替參賽選手請公假,集中於各訓練場所集訓,各選手可視課程需要回原班上課或測驗,該次段考成績不列入紀錄。

(三)訓練地點:原上課教室、專業教室或視實際需要機動調整訓練地點。

(四)訓練方法:由指導教師依實際情形訂定訓練課程表。

(五)訓練教材:

1.教科書:學校使用課本。

2.補充教材:課外相關參考書。

3.考古題:歷屆競賽試題。

4.其他:蒐集優良試題建立題庫。

5.訓練材料費由實習處統籌材料費支應,其餘各項經費,由實習處編列年度計畫申請。

 

五、獎勵

 

項目

名次

金手獎

優勝

備註

選手

獎金

6000

2000

優質化輔助方案中編列

敘獎

大功兩次

大功乙次

未獲獎者小功兩次

指導教師及行政同仁

獎金

依家長會決議辦理

敘獎

參與執行表現傑出同仁,簽請考核加分及敘獎鼓勵。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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