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工業類科技藝競賽選手培訓計畫實施要點
102年4月22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103年4月21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一、目的:
為提升各科學生技能水準及精益求精之學習精神,輔導學生參加競賽爭取榮譽。
二、組織:
由實習主任、實習組長、各科科主任及教師若干名組成培訓指導小組,並由實習主任擔任召集人。
三、職掌:
(一)實習主任:
1.負責策劃、督導培訓事宜。
2.於行政會議提出各訓練階段之實施概況及檢討報告。
(二)實習組長:
1.協助策劃、督導培訓事宜。
2.負責競賽選手報名及經費之報領。
3.負責訓練場所之安排。
4.學生集訓公假之申請,知會任課教師,配合學生成績彈性計算。
5.執行上級各項交辦事宜。
(三)科主任:
1.組成各參賽職種培訓小組。
2.蒐集歷屆競賽實錄及考古題。
3.準備訓練用材料及工具。
4.協調指定主要指導教師。
5.執行上級各項交辦事宜。
(四)指導教師:
負責競賽選手之訓練及訂定訓練計畫(格式如附件一至附件四),作為訓練之依據,並影印分送科及實習處各一份以為參考。
四、辦法:
(一)選手甄選:
由本校校內技藝競賽中從高二學生選取成績優秀學生進行訓練,並視訓練成績優劣,於競賽報名前選出代表,依教育部頒佈辦法規定,參加全國工科技藝競賽。
(二)訓練時間:
1.早自修
2.午休
3.寒暑假
4.競賽前一個月,由實習組統一替參賽選手請公假,集中於各訓練場所集訓,各選手可視課程需要回原班上課或測驗,該次段考成績不列入紀錄。
(三)訓練地點:原上課教室、專業教室或視實際需要機動調整訓練地點。
(四)訓練方法:由指導教師依實際情形訂定訓練課程表。
(五)訓練教材:
1.教科書:學校使用課本。
2.補充教材:課外相關參考書。
3.考古題:歷屆競賽試題。
4.其他:蒐集優良試題建立題庫。
5.訓練材料費由實習處統籌材料費支應,其餘各項經費,由實習處編列年度計畫申請。
五、獎勵
項目 | 名次 | 金手獎 | 優勝 | 備註 |
選手 | 獎金 | 6000 | 2000 | 優質化輔助方案中編列 |
敘獎 | 大功兩次 | 大功乙次 | 未獲獎者小功兩次 | |
指導教師及行政同仁 | 獎金 | 依家長會決議辦理 | ||
敘獎 | 參與執行表現傑出同仁,簽請考核加分及敘獎鼓勵。 |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