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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高工教師教學評量實施辦法
103年4月21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一、依據:
國立屏東高工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103-1教師專業、品質卓越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為提升教學品質,針對課程進行教學意見調查。
(二)從學生的角度了解教師在課堂上之教學與互動情況,以便評量教師之教學成效。
(三)配合各項教育議題,舉行教學觀摩,以收經驗傳承、教學技巧分享之效。
(四)辦理教學檔案分享競賽,提供觀摩學習的機會。
三、辦理單位:教務處
四、實施對象:新進同仁及自願參與之教師(逐年提升)
五、實施期程:103學年度至105學年度
六、實施內容:
(一)召開會議研擬教學評量指標與項目。
(二)訂定教學評量問卷。
(三)每學期末(12月、5月)舉行教學評量問卷。
(四)建構教學評量問卷平台。
七、實施方式:
(一)辦理實施辦法說明,讓同仁明瞭教師教學評量平台目的與意義。
(二)邀請新進同仁與自願同仁參加。
(三)召開會議討論教學評量問卷,並公告學校網站。
(四)實施教學評量問卷。
(五)新進教師與資深教師分享參與經驗與回饋。
八、預期效果:
(一)透過「教學評量問卷平台」,了解個別教師的教學情況,提供教師教學回饋參考。
(二)藉由教學社群與經驗分享會議的方式,使其教學成效得以進一步改善。
(三)培養教師反思與注意學生學習回饋習慣,並提升教學成效與品質。
九、獎勵與考核:
參與執行表現傑出同仁,簽請考核加分及敘獎鼓勵。
十、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