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高工推動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計畫
103年4月21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一、依據:
國立屏東高工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103-1教師專業、品質卓越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結合教師同仁的專業智慧,持有共同的信念、目標或願景,積極教學專業自主的提升。
(二)以學生為中心促進學生獲得更佳的學習成效,而努力不懈地以合作方式共同進行探究或問題解決。
(三)推展教師間專業對話;分享與討論學科專業、課程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學習與評量等相關議題。
(四)聚集校內同領域、跨領域教師或校外夥伴學校教師,成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增進教師同儕的專業成長。
三、申請方式:
(一)教師可自主組織專業學習社群,以4人以上為原則,並推舉一位教師擔任召集人,向學校提出「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書」。
(二)學習社群進行方式可包括:教學觀察與回饋、教學檔案製作、主題探討(含影帶、專書)、主題經驗分享、校外專題講座、新進教師輔導、新課程發展、教學方法創新、教學媒材研發、行動研究、協同教學、同儕省思對話、標竿楷模學習、案例分析、協同備課等。
(三)進度規劃:於執行期限內,每學年社群活動次數規劃6~8次,並於學年結束前半個月(7月15日)執行完畢。
(四)成果報告包含前言、量之分析(如:社群參加人數)、質性資料與分析(如:歷次活動或會議記錄、研發之課程或教材教法、教師專業成長提升與學生學習成效之客觀分析、學校組織文化之改變,或教師需求滿意度分析等),以及活動書面資料與相關照片,1場專業學習社群活動影音檔。
(一)經費補助相關規定,由高職優質化經費及「教育部103學年度中小學教師辦理專業學習社群注意事項」辦理。
(二)社群申請表提出後送本校行政會議審核後,依實際執行情形辦理請購。
五、獎勵與考核:
參與執行表現傑出同仁,簽請考核加分及敘獎鼓勵。
六、本計畫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