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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高工語文拔尖實施計畫
103年04月21日行政會議通過
一、目的:
為提升本校語文表現優異學生程度,增強縣級以上競賽成績,有效提高研究及學習興趣,弘揚文化,特訂定本計畫。
二、主辦單位:教務處教學組
三、協辦單位:國文科、英文科
四、辦理時間:
(一)由指導老師針對學生程度及競賽時程訂定訓練計畫表
(二)培訓時間:周一至週五中午,週三第六、七節。
(三)必要時得利用假日或移地訓練
(四)不影響學生正常上課為宜。
五、訓練項目:
演說、朗讀、作文、寫字、字音字形,共五大項。
六、獎勵:
語文競賽榮獲佳績者,獎金由本校優質化經費支出,並給予下列獎勵:
(一)全國語文競賽:
1.第一名:記大功二次,獎金陸仟元。
2.第二名:記大功二次,獎金伍仟元。
3.第三名:記大功二次,獎金肆仟元。
4.獲優勝名次:記大功一次,獎金貳仟元。
(二)屏東縣縣賽:
1.前三名:記小功二次,獎金壹仟元。
2.第四~六名:記小功一次,獎金壹仟元。
(三)教師指導學生參加校外語文競賽獲獎獎金比照得獎學生予以獎勵(兩人則獎金平分),由教學組簽請敘獎。
七、本計畫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