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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優質化計畫書 / 子計畫103-2 扎根拔尖、有效教學計畫 / 103-2-1 就近入學,多元適性 -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獎勵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獎學金核發辦法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獎勵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獎學金核發辦法

103421日行政會議通過

 

 

一、依據:

(一)101124日部授教中()字第1010520756B號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經費作業原則」。

(二)10231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20019630號函。

(三)國立屏東高工高職優質化輔助方案—103-2扎根拔尖、有效教學計畫。

 

二、核發對象:

就讀本校日間部學生,其國中畢業學校為:九如國中、大同國中、中正國中、內埔國中、公正國中、竹田國中、至正國中、里港國中、明正國中、長治國中、美和國中、高泰國中、高樹國中、崇文國中、陸興國中、萬丹國中、萬新中、瑪家國中、鶴聲國中、麟洛國中、鹽埔國中、泰武國中。

 

三、獎學金核發標準:

(一)一年級第一學期新生:

1.依國民中學免試入學總成績高低排定名次。

2.免試入學總成績必須為第一志願錄取者。

3.成績相同者,先後依數學、國文、英文、自然、社會等科成績順序排定名次,各項成績皆相同者,則名次並列。

4.免試入學及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免試入學,依高一上學期第一次定期考查成績,擇優發給獎金。

(二)一年級第二學期以上在校生: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之名次在全年級前百分之二十者。

2.德行評量未經記小過以上懲處並經導師推薦者。

3.優先遴選前學期獲頒本項獎學金的學生,若該生已不具領取資格,則由同時符合上述各項標準及以第一志願就近入學之學生中,擇優遴選。

(三)休學、自動退學、轉學者停止發給本項獎學金,復學後仍具資格者,得恢復發放。

 

四、名額:本年度一年級新生20

五、核發金額:每名學生新臺幣五仟元。

六、申請方式:

符合資格之學生,應填具申請書,於規定期限內至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七、審核程序:由註冊組彙整學生申請資料,逕行審核資格。

八、獎學金發放:受獎學生由學校公開表揚並將受獎名單刊登學校網頁上。

九、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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