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10.13實習會議通過
一、目的:
針對學習進度超前或實習技能高成就同學實施增廣教學以加深加廣技能領域教學,以
提昇技能水平,並能與多數學生共同學習。。
二、實施對象:
每一單元實習教學後經任課老師評量結果,若已達到預期能力水準之學生,均可建議
參加增廣教學活動。
三、實施時間:視實際需要利用上課、課餘時間、學期中假日、寒暑假期間等,安排增廣教學,請於實施前兩週提出申請。
四、實施方式:
(一)個別輔導:利用上課時間,隨時實施個別輔導或由任課教師提供自學教材或利用教學媒體實施自學輔導。
(二)運用小老師協助指導:得利用上課或課餘時間請班級表現優秀學生擔任小老師協助輔導。
(三)集中輔導:每一單元增廣教學學生人數超過10人以上時,由任課教師利用課餘時間集中輔導;如同一科目同年級有2班以上且人數未超過25人,可二班合併實施增廣教學,若超過25人時,應單獨實施。
(四)實施時間可於學期中假日或寒暑假期間,並可配合技能檢定輔導專班等方式實施。
五、實施流程:
(一)各任課教師依學生實習進度及技能程度需要規畫實施增廣教學時段,並需填寫實施增廣教學申請表,如附件一,經校長核准後實施。
(二)實施增廣教學前,應依各科有關實習規定申請使用場地、機具、材料。
(三)實施增廣教學時,視同正常教學。
(四)實施增廣教學後,授課實習老師應填寫增廣教學紀錄表,如附件二。
(五)利用課餘時間實施增廣教學時,各科應事先通知學生家長,家長通知單。
六、經費:所需材料由各科材料費編列或由學生自付;教師授課鐘點費及行政人員加班費由學校相關經費支應。
七、注意事項:
(一)實習時應注意安全,實習後做好清潔保養工作,並依規定填寫各項紀錄。
(二)實習時禁止製作與實習內容無關之物品。
(三)指導老師應在場指導,並做好工場安全衛生教育宣導。
八、實施增廣教學時,由實習處負責協調相關處室協助配合,各科、處室主任負督導之責。
九、本實施要點提請實習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