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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屏東高工實習工場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 一般安全要求
- 不可在實習工場內追逐嬉戲。
- 發生意外應立即報告老師或工場管理員,勿擅自處裡。
- 熟悉工場安全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位置。
- 熟悉消防設備位置。
- 熟悉工場急救箱位置。
- 油料及易燃物儲存區附近不可逗留,更不可產生火星。
- 保持工場地面乾燥,有油漬或積水應立即清除。
- 不可在工場內進用食物或飲料。
二、服裝及安全防護要求
- 工場實習時,應依規定穿著工作服。
- 操作機具、設備應遵守安全防護要求穿戴安全服、安全眼鏡或其他安全護具。
三、操作機具、設備安全要求
- 非經老師允許不可私自操作機具、設備。
- 操作機具、設備前必須先了解操作方法、步驟以及安全防護事項。
- 操作機具、設備前應先檢查外表及安全防護設備、如有明顯故障應立刻報告老師或工場管理員,不可繼續操作。
- 機具、設備使用完畢後應將電源關閉,並待完全停機後始可離去。
四、電器設備使用之安全要求
- 電線、電器設備上絕不可擱置食物、飲料或物品。
- 電路配線盤內、外應保持清潔乾燥,內部開關非經老師指導絕不可私自操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