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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與衛生 / 國立屏東高工實習工場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國立屏東高工實習工場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 一般安全要求
  1. 不可在實習工場內追逐嬉戲。
  2. 發生意外應立即報告老師或工場管理員,勿擅自處裡。
  3. 熟悉工場安全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位置。
  4. 熟悉消防設備位置。
  5. 熟悉工場急救箱位置。
  6. 油料及易燃物儲存區附近不可逗留,更不可產生火星。
  7. 保持工場地面乾燥,有油漬或積水應立即清除。
  8. 不可在工場內進用食物或飲料。

二、服裝及安全防護要求

  1. 工場實習時,應依規定穿著工作服。
  2. 操作機具、設備應遵守安全防護要求穿戴安全服、安全眼鏡或其他安全護具。

三、操作機具、設備安全要求

  1. 非經老師允許不可私自操作機具、設備。
  2. 操作機具、設備前必須先了解操作方法、步驟以及安全防護事項。
  3. 操作機具、設備前應先檢查外表及安全防護設備、如有明顯故障應立刻報告老師或工場管理員,不可繼續操作。
  4. 機具、設備使用完畢後應將電源關閉,並待完全停機後始可離去。

四、電器設備使用之安全要求

  1. 電線、電器設備上絕不可擱置食物、飲料或物品。
  2. 電路配線盤內、外應保持清潔乾燥,內部開關非經老師指導絕不可私自操控。

附件:國立屏東高工實習工場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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