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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與衛生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會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會

 

為本校安全衛生最高諮詢組織,研議、協調及建議安全衛生有關事務,共有委員13人(含)以上組成,委員組成如下:

 

1.主任委員:校長,擔任會議主席。

2.執行秘書:實習主任,擔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主管。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委員會議。

3.委員:處室主任、實習組長、庶務組長、設備組長、衛生組長、特教組長、進修部教學組長、教師會理事長、勞工代表(各科主任)、其他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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