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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108學年後入學學生畢業條件

學生畢業學分數為160學分,包括:

一、部定必修科目及格率至少85%

二、專業及實習科目至少須修習80學分以上其中至少60學分及格。

三、實習科目至少45學分以上及格。

     四、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


112動力機械群汽車科 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檢核表

111動力機械群汽車科 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檢核表

110動力機械群汽車科 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檢核表

109動力機械群汽車科 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檢核表

108動力機械群汽車科 教學科目與學分(節)數檢核表


111課程地圖

109與110課程地圖

108課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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