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天宮助學金
1.資格限制: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
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2.補助金額︰8000元
3.申請期間:
(1)第一學期:每年9月20日止
(2)第一學期:每年3月10日止
4.網址:行天宮五大志業網
(二)富邦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計畫
1.資格限制:
(1)家庭主要經濟來源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入獄服刑,或其他
意外事件失去穩定經濟來源,導致生活陷入困境者。
(2)因高風險、單親、隔代教養、身心障礙、特殊境遇、家暴暨性侵害、
酒癮藥癮、自殺行為等造成案家成員生活產生危機者。
<在六個月內發生上列急難事由>
2.補助金額︰經富邦基金會審查通過者,核發單次急難金,補助金額將視
個案狀況予以核定
3.電腦線上申請:申請的網址富邦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
4.電話:急難救助組02-6638-7885分機715
5.基金會網址:富邦慈善基金會
6.備註:
(1)需透過下列人員轉介申請:
(A)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之社工人員
(B)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之承辦人
(C)公私立醫院社工室(社服室)之社工人員
(D)政府立案之民間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專業社工人員
(E)學校教師
(2)轉介單位之社工或承辦人員需至本會「急難救助個案轉介線上申請」
網頁先行註冊
(三)兆豐慈善基金會「災難、急難救助、清貧醫療」補助
1.資格限制:
(1)急難、災害救助
(A)列冊登記之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因急難、災害致生活困頓者
(B)因遭受突然災害致一時生活發生困難者
(2)醫療救助
(A)家庭清寒罹患重病者
(B)需長期治療或因殘障復健在公私立醫院治療者,其醫療費用非本人
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者
(3)喪葬補助
(A)列冊登記之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者死亡而家屬無力料理後事者
(B)非死者家屬不得申請,但無家屬或親屬之單身低收入戶死亡,
由社福單位申請者,不在此限
2.補助金額︰由兆豐慈善基金會核定
3.電話:02-23578888#816
4.網址:兆豐慈善基金會
5.備註:
(1)申請者需擔任基金會志工(會發給"志工卡"一張)
(2)不接受個人申請,只接受機構轉介申請
(四)失親兒獎助學金
1.資格限制:
父親或母親死亡,或父母雙亡
2.電話:02-27477555
3.網址:失親兒福利基金會
4.備註:
失親兒基金會提供的補助包括:獎助學金、課業輔導、心理輔導、
急難救助、心靈關懷。
(五)萬海航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急難救助
1.資格限制:
(1)因遭逢意外事故、罹患重病或特殊狀況致使生活陷入困境,
需臨時或緊急經濟補助者。
(2)申請補助者,請就近與居住地有社工編制之公私立單位尋求
轉介與協助,在學學生亦可透過就讀學校轉介提出申請。
2.補助金額︰由萬海航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核定
3.電話:02-25677961
4.網址:財團法人萬海航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5.備註:不接受個人申請
(六)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急難救助金
1.資格限制:
(1)主要負擔家計者或家屬死亡無法辦理喪葬者
(2)主要負擔家計者或其家屬患重病而無法負擔醫藥費者
(3)主要負擔家計者或其家屬遭受嚴重傷害而失去工作能力者
(4)遭受意外事故,生活失去憑藉急需救助者
(5)因特殊事故造成生活困境者
2.補助金額︰每月5500元,補助1至4個月
3.申請期間:補助對象需六個月內發生急難事件
4.電話:07-3803755分機26 傳真:07-3803721
5.網址:1919急難家庭|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
6.備註:
(1)需由主要負擔家計者申請急難救助金
(2)申請人不需具有教友的身份,但需年滿20歲
(3)需附上戶籍謄本及醫療費用收據
(七)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社會救助金
1.資格限制:
因天然災害、意外事故、重病、死亡或家庭變故,而生活陷入困境之
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者
2.補助金額︰由基金會核定
3.申請期間:
(1)申請醫療及喪葬補助者,請於變故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2)申請急難、災害救助,請於變故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4.電話:02-23516699
6.備註:
(1)不接受個人申請,須經由機構轉介
(2)救助範圍包括:醫療救助,急難、災害救助,喪葬補助
(八)智邦公益館急難救助
1.資格限制:
(1)生活扶助
(A)父母雙亡之未滿十八歲之兒童、青少年。
(B)家中主要經濟負擔者,因遭受緊急災難、重大疾病、
重大天然災害導致生活陷於困境,包含單親、家中有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或在學學生的家庭。
(2)醫療救助
(A)罹患嚴重傷、病,所需醫療費用不是本人或扶養義務人
所能負擔者,而且額外增加的醫療費用不在健保局或
勞保局給付範圍之內。
(3)喪葬補助
(A)弱勢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入困境,無法負擔喪葬費用者。
2.補助金額︰由基金會核定
3.申請期間:
個人或家庭在六個月內發生下列急難事故,可提出申請。
如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者,得以監護人或其他
親屬為申請人。
4.電話:
(1)個案通報專線:03-6668995
(2)行政專線:03-6669630
5.網址:急難救助辦法-智邦公益館-線上捐款平台
6.備註:
(2)可以用電話通報:03-6668995
(3)可以傳真"急難救助通報單"通報:03-5637323 (傳真後請務必來電確認)
(4)可郵寄通報:通報相關資料請寄 30077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研新三路1號 智邦公益館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