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審查建議事項 | 辦理處室 |
01. 建議性別平等教育計畫應有各活動項目之經費概算 | 學務處 |
02. 性別平等教育法(112.8.16)、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113.3.6)已修正, 建議參考最新內容,修正校內相關辦法 | 學務處 |
03. 學校改善情形有寫到: ....(一)每學年宜針對社團老師、舍監、校安人員、警衛等人員,進行性别 平等教育增能研習」,本校使用紙本文件告知性平相關內容。 ....(二)社團活動組長會辦理將性平教育與轉業倫理等注意事項,納入聘約 內容。在佐證資料未見,請補上,以利審查。 | 學務處 |
04. 請學校注意 113 年 3 月 8 日性平法修法後之法條規定及用語 | 學務處 |
05.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獎勵措施(草案),建議參 考修正如下: (一) 第一條 本校為鼓勵教職員工生積極參與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特依據 「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精神,訂定「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獎勵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 第五條 本辦法獎勵之人員、單位等,可自薦或由各處室推薦送交本 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再送教師成績考核會或是職 員工成績考核委員會審查通過後並予以敘獎 (三) 第六條 本辦法之規定經行政會議審議,校務會議提案討論決議通過 ,陳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 學務處 |
06.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應修正為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草案)」建議修正如下: (一) 第 1 條 函訂定之 請修正如下:第 1 條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以下簡稱本校)依據 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校園性別事件防 治準則(以下簡稱防治準則)第三十八條訂定本規定 | 學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