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職業學校一般科目暨藝術群科中心學校
數位化教師教學檔案製作競賽
壹、辦理依據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接受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委託附設「職業學校一般科目暨藝術群科中心學校」,依據教育部101年2月15日教中(三)字第1010502596號函與國立臺灣科技大學101年3月7日臺科大教資字第1010100823號函辦理職業學校推動教師專業發展相關活動。
貳、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 / 職業學校一般科目暨
藝術群科中心學校(以下簡稱本中心)。
參、競賽目標
一、增進高職教師之專業成長,以因應高職課程之實施。
二、建立教師分享教學資源與心得的平台,以提昇教育效能。
三、透過競賽活動,發掘優秀作品,激發教師教學創新動機。
四、透過彼此觀摩,提升教師專業發展,增進教學成效。
肆、競賽內容
一、參加人員:全國公私立高職與附設職業類科之普通高中或綜合高中之「一般科目」與「藝術群」教師,每校每科至少報名一件作品。
一般科目包括下列科目:
1 | 國文科 | 8 | 地理科 | 15 | 家政 |
2 | 英文科 | 9 | 公民與社會科 | 16 | 生涯規劃 |
3 | 數學科 | 10 | 音樂科 | 17 | 法律與生活 |
4 | 物理科 | 11 | 美術科 | 18 | 環境科學概論 |
5 | 化學科 | 12 | 藝術生活科 | 19 | 體育 |
6 | 生物科 | 13 | 生活科技 | 20 | 健康與護理 |
7 | 歷史科 | 14 | 計算機概論 | 21 | 全民國防教育 |
藝術群包括下列科目:
1 | 國樂科 | 7 | 美術科 | 13 | 客家戲系(科) |
2 | 西樂科 | 8 | 表演藝術科 | 14 | 歌仔戲學系(科) |
3 | 音樂科 | 9 | 電影電視科 | 15 | 戲曲音樂學系(科) |
4 | 舞蹈科 | 10 | 時尚工藝科 | 16 | 民俗技藝學系(科) |
5 | 戲劇科 | 11 | 多媒體動畫科 | ||
6 | 影劇科 | 12 | 京劇學系(科) |
註1:以上表列科目若為選修科目,以各校開課科目作為報名參賽科目。
註2:若有教師兼任一科以上之教學,請自行選擇一科報名參賽即可,請勿
重複報名。
二、參賽作品之規劃格式如下:
本次參賽作品內容請以單元性教學作品為主,如:一個活動或一教學單元之完整規劃及實施歷程之呈現,作品內容應包含下列項目:
(一)報名表及切結書(由本中心提供制式表格,請見附件一、二)。
(二)自我描述:教師之自我簡介、教育信念、教學理念、專業背景等。
(三)課程設計與教學:課程計畫、單元設計、學習單等。
(四)班級經營:針對該單元教學活動進行之班級經營計畫、師生互動、親師關係經營等。
(五)教學觀察:教學現場觀察、同儕互動的回饋、教師間之觀察等。
(六)學習評量:多元評量以及評量結果的運用。
(七)省思與運用:過程的反省札記,以及透過同儕互動所得到的成長經驗。
(八)素材可為:照片、聲音、影片、動畫、學習檔案、心得、文字說明等。
(九)其他。
註:欲參考99及100年度得獎作品,可至本群科中心網站之「教材資源下載」
區瀏覽(連結網址)。
三、成果分享與推廣
本中心將於網站設置專區,宣導本活動之成果,並鼓勵職校教師能多加利用本中心網站平臺,進行教學檔案之建置、更新與交流。
伍、檔案格式
為求公平,依送件作品內容、格式進行審查,凡不合以下規定者,將不列入參選名單中:
一、報名表及切結書(請置於檔案第1、2頁)。
二、作品及資料一律裝入A4大小資料夾中。
三、自目次頁起標上頁碼(資料不得以附件方式夾掛,其重要內容應整理成單頁展現。)
四、內頁部分(須包括目次),教師教學檔案以90頁為限。
五、動態成果、立體作品,可用照片呈現。
六、除書面資料外,請將完整之資料製作成電子檔(如.htm檔、.pdf檔、.ppt檔---等格式),請依照書面資料之順序呈現內容,並燒成光碟一份一併繳交。
七、評審以書面資料為主,光碟內容不列入評分,請勿於檔案中寫「詳見光碟」等字樣。
註:若作品以檔案資料夾送件,每頁資料袋開口處請用透明膠帶封口,以避免遺失。(本項不列入評分標準)
陸、辦理期程與收件處
一、收件截止:10月12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二、評審會議:10月15日(星期一)~11月02日(星期五)
三、成績公告:11月09日(星期五)
四、成果觀摩:11月19日(星期一)~11月30日(星期五)
五、頒獎表揚:12月07日(星期五)
六、收件地址:10610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 政策推動組 李世佳 小姐
註:若教師欲取回參賽作品,請附上回郵信封/箱,以方便本中心將檔案寄回。
柒、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將另召開專家會議研商後確定,初步規劃如下表所示:
評分項目 | 配分 |
形式 | 清晰性(10分) |
內容 | 統整性(25分) |
適切性(25分) | |
具體性(15分) | |
創造性(15分) | |
成果 | 應用性(10分) |
捌、獎勵及成果觀摩
一、獎項:特優獎、優選獎各3名,頒發獎狀乙紙,並致贈稿酬。
佳作獎數名(依參賽件數比例訂定),頒發獎狀乙紙。
二、凡通過資格審核之作品,皆發予參賽證明。
三、權利與義務:
(一)得獎作品電子檔逕存本中心,以供推廣及公開展示之用。
(二)參加評選者應配合本中心提供成果作品參加觀摩展示,並推廣分享經
驗心得。
(三)參加評選者需保證所提供之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
(四)本中心預計於101年12月07日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行頒獎典禮,
屆時將以公文通知獲獎教師,請獲獎者出席頒獎典禮。
(五)請詳閱上述評選辦法,一旦報名,則視同同意本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
四、成果觀摩:預計於101年11月19日~11月30日,舉辦成果觀摩。
玖、預期效益
一、製作教學與學習檔案,並實施觀摩與討論,以提昇教學品質。
二、發展教學與學習檔案架構、要素之表格元件,提供教師與學生多元運用。
三、建立優質教學與學習檔案,推動教師與學生做好適性化學習輔導。
拾、若有任何疑問,請與本中心聯絡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 政策推動組 李世佳 小姐
(02)7734-3673 E-mail: apple@cer.ntnu.edu.tw
附件一
101年職業學校一般科目暨藝術群科中心學校
數位化教師教學檔案製作競賽
【報名表】
學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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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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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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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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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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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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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可留學校地址) | 郵遞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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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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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101年職業學校一般科目暨藝術群科中心學校
數位化教師教學檔案製作競賽
【切結書】
檔案名稱:
校名(全銜):
立切結書人為參加「101年職業學校一般科目暨藝術群科中心學校數位化教師教學檔案製作競賽」之參賽人,茲切結事項如有下列各項情事之一,於評選前發現者,取消參選資格,於獲獎後發現者,追回獎狀及稿酬:
一、報名時確定已獲得其他同質競賽前三名獎項。
二、參選作品如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查證屬實者。
三、違反本計畫相關規定,有具體事實者。
此致
職業學校一般科目暨藝術群科中心學校
立切結書人
著作者簽名:
(全部作者均須親筆簽名)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