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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教師進修研習成果 / 101年度 / 101年度校內教師進修研習計畫
 
101年度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辦理校內教師進修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推動「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工作計畫辦理。

(二)991230日「99年度國立暨私立高級職業學校(不含北高二市)各類科教師研習第2次工作會議」決議辦理。

二、目的:

(一)協助職業學校教師熟悉實施中之「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課程。

(二)增進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成長及教學能力。

(三)增進職業學校教師熟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內涵及重要議題。

 加強教師瞭解目前教育推動重要議題,俾能融入相關教學活動,以達教育之效。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四、承辦單位:國立暨私立高級職業學校(不含北高二市)

五、研習時間及地點:1012月至10110月。

六、參加人員:校內教職員。

七、研習主題:請參考下列各項議題擬定。

(一)群科課程綱要(一般科目或專業科目、實習)教學

(二)教師專業發展

(三)補救教學教材教法

(四)創造力教學

(五)數位化與資訊融入教學

(六)多元評量相關議題

(七)校內行政相關議題

(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內涵及相關議題

(九)學生輔導相關議題(品德教育、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等)

(十)學校配合本部推動之重要教育主題(環境教育、學生正向管教、防制霸凌、校園安全等)

八、補助金額:101年度每校補助不超過4萬元。

九、補助項目:鐘點費、旅運費、材料費(講義費)、雜支等,請依實際需求擇項編列。

十、參加研習人員由承辦學校給予研習時數證明。

十、參加研習人員給予研習時數證明。

十一、申請方式:100221日前請各單位將「校內教師進修研習計畫申請表」,逕送教務處或E-mail onlyje541014@yahoo.com.tw,相關表件請下載使用教務處-教學組

十二、成果彙報:

()各單位研習活動辦理完畢,請協填「成果報告書」含辦理研習計畫、成果檢核表、意見調查表、研習照片等內容。

(二)100年度校內教師進修研習網已掛網站(上列網址),供各單位參考。

十三、本計畫陳  鈞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三

 

101年度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辦理校內教師進修研習計畫申請表

研習

主題

 

研習

日期

101       日(星期     

 (申請時若日期未定,先預定月份,日期可不必詳填)

研習

時數

 

研習

地點

 

講師

服務單位:           職稱:             姓名:

(申請時若講師未定,可先不必填寫)

研習

對象

 

研習

人數

 

經費

經費項目

單位

單價

數量

小計

備註

鐘點費(外聘講師)

 

 

 

 

1.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相關規定編列

2.經費特殊需求補充說明:

鐘點費(內聘講師)

 

 

 

 

旅運費(外聘講師)

 

 

 

 

材料費(講義費)

 

 

 

 

雜支費

 

 

 

 

其它(請敘明)

 

 

 

 

      

 

 

備註

1、研習主題需與教師進修實施計畫符合。

2、研習主題需明確,不宜以教學研究會之性質或校外參觀為內容。

3、講師交通費依實際需要編列。

4、材料費:不超過單一研習總經費之30%,特殊需求請填寫補充說明。

(1)實作式以每人上限100元為原則

   (2)演講式以每場次以500~800元為原則(視研習人數而定)

5、雜支以不超過單一研習總經費2%為限。

 

本表由研習計畫申請人填寫1項研習填1張,若有2項以上的研習主題,請自行複製使用。

 

 

計畫申請人:           業務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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