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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校園反毒專區【防制藥物濫用宣導】「新型態電子煙彈(含依托咪酯)」及「毒品危害」宣導

一、依教育部115年7月14日臺教學(五)字第1152802827號函辦理。

二、相關宣導資料,可參考教育部藥物濫用資源網(https://reurl.cc/18nEb9)及法務部大本營(https://reurl.cc/npQ2q2)。

依托咪酯列為一級毒品:依托咪酯已列一級毒品,製造販運最重處死刑;持有電子煙罰3到5萬元,毒駕將吊銷駕照,同車乘客最高罰1萬5千元。拒絕毒害,健康隨行。教育部關心您。

拒毒策略:電子煙已全面禁止,來路不明煙彈多暗藏第一級毒品「依托咪酯」。面對毒品應「不毒不回」,拒絕誘惑、堅決反毒拒毒駕,共同守護校園安全。教育部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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